新華社北京4月25日電(記者 郭宇靖)記者25日從北京市發(fā)展改革委了解到,《北京市基本公共服務實施標準(2021年版)》近日正式印發(fā),這份標準首次明確界定北京市基本公共服務范圍,明確政府兜底保障范圍和服務標準。
據介紹,實施標準涵蓋了幼有所育、學有所教、勞有所得、病有所醫(yī)、老有所養(yǎng)、住有所居、弱有所扶等“七有”,以及優(yōu)軍、文體服務“兩保障”,包括9大領域、22個方面,共計89項服務。
北京市東城區(qū)一家小學的學生在上體育課。新華社記者李欣 攝
據介紹,實施標準涵蓋了基本公共服務項目,以此來保障人民群眾最基本的受教育、就醫(yī)、養(yǎng)老、文化等權益。例如,在教育領域,通過免除義務教育階段學雜費和借讀費、為生活困難學生提供生活補助和助學補助,保障適齡兒童基本受教育權利。
北京市發(fā)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表示,下一步將建立可持續(xù)的投入保障長效機制,全面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公開共享。
免責聲明:
免責聲明: 凡本網注明來源:《經濟與法》的所有作品,版權均歸屬本網所有,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、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。本網已授權使用作品的,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,并注明來源:《經濟與法》。如違反上述聲明者,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,若需轉載本網稿件作品,請致電:010-65776990。本網注明來源:XXX(非經濟與法)的稿件作品,均轉載其他媒體,轉載目的在于互聯(lián)網信息傳遞,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,轉載文章內容僅供參考。投稿郵箱:zgjjyfw@163.com
熱點閱讀
熱點圖文
閱讀排行
關于我們| 聯(lián)系我們| 招聘信息| 廣告報價| 版權聲明
Copyright?2010—2022 經濟與法 www.jhszky.com
中國互聯(lián)網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中心 網絡110報警服務
郵箱:zgjjyfw@163.com 《經濟與法》版權所有,未經合法授權禁止復制、不得轉載或建立鏡像。
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(yè)和信息化部備案:京ICP備:12022782號-3 公安備案:京公網安備11010102000358號